第四十四章 还摸过-《我用歌声说爱你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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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四十四章还摸过

    夜婉跟着孟醒走在洛杉矶的街道上。

    霓虹灯在城市上空串联成好看的街景,五彩缤纷,格外夺目。

    夜婉不记得有多久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色了,在国内,不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歌,就是在公司面对那些牛鬼蛇神,哪怕是偶尔在城市的街道上穿行而过,也没有这样欣赏景色的好心情。

    她心上有枷锁,从未解脱。

    孟醒握了握夜婉的手,发现有些凉,索性放在手心里,没放。

    夜婉好笑的看他一眼。这人,自从两人的关系有了实质进展以后,怎么好像更放不开她了,孩子似的。

    孟醒笑着回望她:“听说当年郑总想送你来美国,你不肯?”

    夜婉点头:“是啊,那时候总觉得美国太远太陌生,不适合我这种普通人生存。”

    孟醒笑:“大概,你是早料到了会跟我一起来,所以把第一次留给了我。”

    夜婉侧目看向孟醒,觉得这人简直是情话大王。不过,她很受用。

    两人站在路边上,旁边大厦上的等突然灭了,再亮起来,荧光屏上的画面变了:

    一个身穿黑衣的男人站在广大的舞台上,手上斜抱着一把吉他,脸上戴着暗金色的面具,看不清容貌,声音却很有穿透力。

    “大家好,我是zy。今天唱一首歌,《思念》。”

    男人说完,看也不看台下一眼,抬手拨动怀里的琴弦,巧妙的和弦在指尖弹出。

    明明是只有影像的画面,夜婉耳边却仿佛流淌出那首曲子的旋律,握着孟醒的手收紧。

    “孟醒,是郑烨……”夜婉轻声说。

    “恩,是郑烨。”

    孟醒看着屏幕上的男人。不得不说,夜婉挑男人的眼光很不错。哪怕男人蒙着面,这身形气质,也绝对不差。

    更何况,他知道这个人是谁。

    夜婉抬头看孟醒:“你怎么知道……”

    “和郑总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,又与你有所牵扯,一个三年前突然消失,一个三年前出现在美国……好像并不难猜?”

    夜婉惊讶的看着他:“你调查过?”

    孟醒揉了揉夜婉的脑袋:“郑氏的事情远比你想象的复杂,郑烨他当时离开也是有苦衷的,只不过这次回来,会掀起一场更大的风波。”

    夜婉把孟醒的手拉下来,握住:“你会帮他吗?”

    孟醒笑着看她:“好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他是我情敌?”

    夜婉气得跺脚:“喂!我现在整个人都是你的,情什么敌啊?”

    孟醒把她往怀里揽了揽,抬步往前走:“郑氏的事情虽然复杂,但你那个初恋也不是一般人,指不定,根本不需要我帮忙。”

    “是吗?”

    孟醒笑:“你以为,他这几年在美国都吃喝玩乐去了?”

    夜婉默了一瞬,继而笑了。

    夜婉:“也对,我喜欢的人,怎么可能是吃素的。”

    孟醒:“是‘曾经’喜欢的人。”

    夜婉一愣,继而笑了,挽住他的手,心情愉快的往回走。

    国内,c市。

    郑烨从舞台上下来,迈克立刻迎过来,递上矿泉水。

    迈克:“辛苦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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