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索尼私下找对方协商,打算庭外和解,表示愿意购买版权,用于专门的录像带租赁店使用。 结果电影公司狮子大开口,表示制作录像带租赁可以,但是租赁利润必须全部归电影公司所有。双方由此谈崩,只能在法庭一决胜负。官司从七六年间打到今年,足足五年时间仍然遥遥无期,没个了结。 索尼为这场官司,出钱出力,耗费精力无数,拖得他们精疲力尽,录像机销售也是一落千丈。 这还是购买的用户自己私下行为,都被告上法庭,根据地公然盗版,情节更加恶劣,如果被抓到,打官司可以说有输无赢。 万一影响到太宇集团,那么连他们这些代工厂家都会跟着受连累,搞不好生意也会出现波折。 “因为我们把盗版的生意,交给了香港的几个社团在做。而且不是我们自己出面,而是通过其他人联系,中间拐了几道拐。即便被告盗版,让警察抓个人赃并获,也查不到我们头上来。”周小山宽慰道。 “可是盗版碟只能用在你们的影碟机上……” “那只能说我们的影碟机好,人家愿意制作vcd盗版碟,管我们什么事!”周小山嗤之以鼻道。 作为关飞的小跟班,他的善恶观完全学自关飞。 如果公平对待,那我们好好做生意,该拜的码头我们一个不少都去拜。但要是搞区别对待,那么对不起,会搞歪门邪道的,又不是只有你们。 连杀头造反的事都敢做,还怕盗版? 版权的事情,太宇又不是没有去联系过,可是电影公司只想把观众赶进电影院,把所有的钱赚光,一分一毫都不想分给别人。双方稍一接触,对方就一口拒绝了vcd压制的版权授权,出售正版vcd的可能性。 vcd又不像录像机,还带个录像功能,没有片源跟砖头有什么区别? 生意是肯定要做,这是首要原则。 既然正道走不通,那么就别怪我们走旁门左道了。 根据地私下里通过以前有联系的社团成员,中间过了几道手,然后把几套光碟压制设备,悄悄走私到了香港日本美国的地下社团,秘密盗版了上千套盗版碟,囤积起来。等到vcd在以上各地上市,他们就会开始向各个录像带租赁小店,或是别的渠道,悄悄贩卖盗版碟。 关飞可是很清楚,别那么贵,到最终关闭生产线,三十年间一共卖出去了一千六百八十万台,平均年销售五十余万台。录像机则更为畅销,平均年销售数百万台。 vcd也不求抢占它们全部市场,能够从中分到十分之一的市场份额,每年也有几十万台的销量,给根据地创造十来亿的利润,这就很满足了。 要是以后再升级为dvd,那么接下来二三十年的饭票,都有了保障。 这么大一个金矿,谁要阻止他发财,他就要跟谁急! 本书来自 /book/html/31/31148/index.html 第(3/3)页